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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

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,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,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,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,在《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》的基础上,结合我院实际,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招生专业

招生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是否调剂

050200

外国语言文学

近期关注研究生院公告

https://yjsb.qhnu.edu.cn/

040102

课程与教学论(英语)

045108

学科教学(英语)(全日制)

045108

学科教学(英语)(非全日制)

二、参加复试人员

我校2023年3月底完成第一志愿复试,然后开始调剂工作。复试人员包括:

(一)第一志愿考生(名单见研究生院主页)。

(二) 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。

1.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公告(校研究生院和学院主页)。

2. 调剂具体条件

(1)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,以及学校复试工作方案所列的调剂条件(必要条件)。

(2)符合专业调剂基本条件(调剂本专业必须满足):初试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

(3)专业调剂参考条件(非必要条件):主要包括本专业高质量论文、学科竞赛奖励与专业密切相关资格证书等。初试成绩差别小且存在指标竞争时,参考条件好的尤其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选取。

我院将根据提交调剂申请考生成绩,结合参考条件,在符合必要条件和基本条件考生中择优遴选复试人员,并发送复试通知。考生须在通知的截止时间前确认。由于系统时间限制,逾时未确认者将视作考生放弃调剂申请。

       三、复试审核材料

复试前,考生需要提交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中所列的材料,以及如下材料, 进行资格审查。

(一)专业英语四级证书

(二)专业英语八级证书

(三)本科期间取得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

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,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,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,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。

       四、复试内容及形式

     (一) 复试内容

      1. 外语水平测试。口试,主要测试学生外语口头交流能力。

      2. 专业能力测试。主要测试内容、形式如下:闭卷笔试。(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研究生院官网)

      3. 综合能力面试。主要考核考生对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,以及思想品德、心理素质、语言表达、专业技能、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、逻辑能力、兴趣爱好等情况。

     (二)复试形式:线下现场复试。

       五、复试时间

(一)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

1. 笔试科目《英语教学法与英语写作》,  笔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14:00 —16:00(考试时间2小时)

2. 面试时间:2023年3月30日上午80:00 —18:00。

(二)调剂考生复试时间、要求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 六、复试要求

    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,复试工作方案等,熟悉相关政策。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,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、监督和检查。诚信考试,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。如有违禁,一经查实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。复试过程中,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,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、外泄(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、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)等。如有违禁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。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,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。

      七、录取成绩计算办法

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
      八、录取

     (一)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,在报考专业所属学科内以总成绩排序,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     (二)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,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分者,不予录取。

     (三)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,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。

     (四)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各专业拟录取通知。预期不确认,视为放弃。

     九、联系咨询

     (一)考生咨询联系方式:

     联系人:者老师

     联系电话: 18397100102(上午: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

     邮箱:  zhexinglong@qq.com

    十、其它

   (一)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解释;

   (二)未经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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